【内容提要】在中央主管部门的规划中,将来的农村金融将是一个涵盖农信社、资金互助组织、农行、农发行和农村保险的多层次体系。作为这一规划的先锋,深入转轨中的农信社无疑将给各界提倡一定的经验蓝本。一套新体制的建立或许是容易的,但建立后的稳固性如何却不可同日而语。从这一角度来讲,如今农信社改革过程中股权结构的合理与优化、激励与制衡机制的构建虽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要走的路还很长。
如果从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颁布实施算起,我国农信社改革已进行了9年。用“螺旋式上升”来形容9年改革历程,或许比较恰当。单从区域范围来看,也由一开始的单个试点,扩展为如今除西藏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农信社改革的全面推进。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公开表示:“不管是搞股份制还是合作制,对资本充足率、抗风险能力和解决资产质量的问题都是平等要求的”,这与“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逻辑如出一辙。
实用主义能抑或能维系农信社改革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但由于地区差异,很多时候又导致了急功近利的情绪。扭亏无望的农信社可以被迅速兼并,但兼并后的整合与治理方略,又显得略为单薄了些。“如果农村金融真的能够发展,按照我们目前的模式肯定不行,必须采取比较新型的模式”。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汤敏在日前举行的《财经》年会上如是说,这无疑刺痛了我国农信社改革的软肋。
农信社改革仿佛一场带着镣铐的舞蹈,在“灵活”与“规制”之间寻求平衡点。产权模式由单一向多元转变,而道德风险等重重阴霾又潜滋暗长,历史包袱、政策扶持、行业管理、法律空白等问题又不时来较劲。当然,改革的舞姿终不失风范,2004年6月省级联社的出现和新型监管管理框架的形成,以及2006年1月中上旬全国农信社资金清算中心的即将成立等,都使得这场舞蹈深沉而又不失精彩。
农信社改革趟入深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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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各地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这是当前一轮农信社改革最大的亮点。不再拘泥于单一的合作制,而是自主调理,并首次通过投资股的设置充实了资本金,相比于长期以来只给政策不给资金的改革方式而言,无疑是一次创举。“农信社改革的阶段性的成果开始显现,突出表现为历史包袱初步化解。”银监会合作部的杨少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然而业内人士认为,多元化的产权组织未必能有效解决所有者的现实缺位问题。股份合作制中自然人股东繁多、股权分散的局面犹存,大股东的“霸气”将依然比较浓重。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法律方面的空白,股份合作制的性质与法律地位甚为模糊,加上省级联社的多元角难以合理调节与融合,农信社的改革进程、将从一定程度受到制约。
从改革对象的横向比较来看,参差不齐、悬殊突出的情形较为严重。并非所有的农信社都是改革的受益群体,相反,一些盈利前景不太明朗的农信社不但难以“脱贫”,反而由于自身话语权比重的飘渺,在与盈利前景良好的优秀信用社同台竞争中受到排挤。一份调查数据表明,中部地区信用社比西部省区信用社获得了更大的收益。如何扭转纵向的制度乏力与横向的个体悬殊,及改革后的适应性问题,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激励与制衡机制的构建
日前,由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牵头的全国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中心筹备组在京成立,并将于2006年1月中上旬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这无疑将进一步拓宽农信社异地资金结算渠道,并给全国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日前表示,农村的贷款特别是对农业的贷款和小额农户的贷款可能是2005年所有贷款增长最大的类别,并称将继续给农信社向以一定的政策激励,通过向它们发放票据和其他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它们解除过去历史遗留的所谓不良贷款问题。
所有先前的和现在的激励机制,无不旨在让“新农村建设运动”活起来。相比之下尴尬的是,制衡机制往往被忽略。从一定意义上讲,只有宏观层面的制约机制及微观层面的平衡力量构建并良性地运转起来,中央针对农信社的众多激励措施才能保证不打折扣。
管中窥豹,略见一斑。以小额支农贷款为例,由于如今央行给予了农村信用社比以前更大的利率浮动权,管理层能否对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加以规范操作与合理控制,能否保证浮动利率不蜕变为“关系利率”,都是农信社改革桌面上亟等解决的问题。
应当提及的是,在以往的改革过程中,农信社工会组织的作用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有时甚至扮演了阻碍改革的角色。事实上,如果农信社工会贯彻起“重大决策参与、领导干部评议监督、厂务公开”的三大机制,不但能维护企业根本利益和维护职工经济利益、政治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关系,更能对农信社改革中的一些寻租苗头与势力起到监督与制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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