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对话:创意经济,中国机会
高端对话:创意经济,中国机会
2007年10月15日,被誉为世界"创意经济之父"的英国经济学家约翰?霍金斯在上海与奇正沐古国际咨询机构董事长孔繁任就创意经济在中国的发展进行了探讨。
第一部分:创意经济的核心是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求
本文发表于职业经理人|boraid|17
孔繁任(以下简称"孔"):霍金斯先生,您好!目前,在中国有三个概念,第一个叫文化创意产业,第二个叫创意产业,第三个叫创意经济。您认为这三个概念有什么不同?
霍金斯(以下简称"霍"):这是个很好的问题。创意经济的核心是供求关系,在这三个名词中,它所包含的范围最广;其次是创意产业,核心在于创意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制造,包含设计、工业设计还有旅游业等;第三是文化创意产业,涵盖范围最小,核心在于文化的符号和价值上,比如表演艺术、文学、绘画等。创意经济,不但包含了文化创意产业的所有内容,还包括创意产业中的制造和消费创意及文化。
这里有个数据,在美国有一半以上的从事创意产业的人并不被归纳在创意产业范畴之内,这也就是我倾向于使用"创意经济"这个词的原因,因为它包含了更广阔的概念。我觉得"产业"或"工业"这些词让人们联想到不断重复劳动的传统制造业的画面,使用这个词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举个例子来说,有个年轻人在家里做了一段DV录像,然后放到YouTube网上和大家分享,这并不属于产业的范畴,但它属于创意经济,是个体参与的创造性活动和社会活动。
孔:那么,霍金斯先生觉得创意经济跟传统经济最根本的区别在哪里?
霍:传统经济或者制造业,重点是重复劳动、重复制造,成本越低越好,产品往往是日常消费品;创意经济就不同了,要产生大量新的想法、新的模式,产品最终是带有创造性的。
在传统经济里,人们买一个面包,是为了填饱肚子,满足生活的功能性需求。但是在创意经济里,人们去买一张音乐碟片,是为了追求与其他群体不同的文化或象征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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